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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安眠藥物治標不治本,追加使用恐成依賴

資料來源: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347期

對於失眠患者而言,「安眠藥物」的效果如同水能「載舟」與「覆舟」的道理般,一定要遵醫囑使用,切勿一昧追加用量,一旦長時間服用,反而可能產生依賴性。目前已有臨床醫學報導指出,不當地、長期使用安眠藥品,將會出現失憶、失智的併發症。在國內外,安眠藥品都面臨可以緩解失眠問題,但是也會被許多人濫用、甚至依賴的情況,形成令人擔憂的新醫療問題。 我國目前依照「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」,將安眠藥物主要定為第四級管制藥品,少數甚至訂為第三級,就是考量到國人的身心健康,一旦當面臨失眠的困擾時,就要由合格的醫師加以評估之後,再依照患者的情況開立適合的安眠藥品。 對於安眠藥品的使用,大家應該建立下列正確觀念:每天要睡好,以6~8小時為原則,7小時最理想。想要睡好覺,應該:(1)養成平日運動的好習慣:例如1週至少3天、1次至少30分鐘、心跳至少1分鐘130次、以「出汗」做指標的333原則.(2)規律的上床及起床時間:目前建議的時間是晚上11點到早上6點.(3)上床後要訓練「腦袋關機、自我催眠」:例如:默數一個最簡單的數字(例如:777---),並且配合深呼吸吐氣,讓自己在30分鐘內能入睡.如果目前不吃藥物睡不著覺,不要排斥吃安眠藥,但是要配合醫師的指導.服用安眠藥品的同時,務必儘快查明及改善造成失眠的常見原因(生理性、心理性、環境性都必須考慮)。 想要好好睡上一覺,就要懂得健康地、正確地找到方法。雖然服用安眠藥物是治標不治本的辦法,但若真的不靠藥物就睡不著覺的話,也不要排斥服用安眠藥,在醫師的協助下,好好查出病因,再配合藥物治療,才能夠徹底擺脫失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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