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-09-26 本院開始實施電子病歷

本院於100年9月16日,依據衛生署「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」,正式行文苗栗縣衛生局報備實施電子病歷。實施範圍:醫療影像及報告、血液檢驗、出院病摘、門診用藥紀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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