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/ 健康天地 / 衛教櫥窗
  關於腦中風(啪腦筋)的種類、危險因子,與症狀徵兆
       中風是成年人常見的腦部疾病疾病,我國於民國五十三年至七十年間均列為十大死因之首。自民國七十一年起,雖然略有降低,但迄今仍高居二或三位,可見腦中風對國人的健康威脅之大;而多數的中風病患,會遺留下不等程度的神經功能障礙。
 
    「中風」乃是腦血管障礙的總稱。指腦部因為血液供應突然中斷(主要是指腦血管阻塞或出血),使得腦部缺乏氧氣及養分,導致局部腦細胞受損或死亡,而產生各種的神經症狀。腦血管意外病起急驟、兇猛,病情變化迅速,如風一般的善行數變,故類比命名為中風。
 腦中風種類包括出血性中風及缺血(阻塞)性中風。出血性中風是指腦長期高血壓控制不良,血流不斷的以高壓力衝擊在管壁上,加上管壁硬化,無彈性,因此容易破裂,一旦血管破裂,血流的供應也會中止,而且腦細胞會被流出之血液壓迫,又稱為腦溢血。包括腦出血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。而腦缺血(阻塞)性中風指腦血液流量不足,導致腦組織壞死和機能失調。包括暫時性腦缺血、腦血栓症及腦梗塞症等。
 
 
      腦中風的危險因子可概略分為主要及次要因素,或區分為可以治療或是無法改變的因子。
   主要因素包括高齡(六十五歲以上)、高血壓、心臟病、糖尿病、有暫時性腦缺血發作的病史,以及有腦中風的病史。次要因素包括高血脂症、肥胖症、紅血球過多症、吸煙、喝酒、家族遺傳、口服避孕藥、茶及咖啡、缺乏運動、情緒激動、過度勞累、氣候變化,以及其他藥物因素(有些藥物,如安非他命、海洛因、古柯鹼、人蔘、靈芝等可能與發生腦中風有關)等。
 
:關於腦中風可以治療的危險因子有哪些?
包括下列七點
  1. 高血壓 - 需約略控制在收縮壓140mmHg以下。
  2. 糖尿病 - 易造成大小血管彈性減退等病變,致使血管脆弱。
  3. 高血脂 - 與飲食、肥胖或遺傳有關,易加速動脈硬化或血栓形成。
  4. 抽菸 - 戒菸達五年,其腦中風發生機會將與不吸菸者相同。
  5. 喝酒 - 飲酒過量使血壓變化快,易導致出血性腦中風的發生。
  6. 頸動脈狹窄或心臟疾病 - 需定期服藥控制。
  7. 其它 - 是否有控制免疫疾病,或是否有使用女性荷爾蒙等。
 
:關於腦中風無法改變的危險因子有哪些
包括下列五點
  1. 年齡 - 超過55歲後,每增加十歲,中風發生率將倍增。
  2. 性別 - 罹患機率,一般來說男大於女。
  3. 中風病史 - 家族裡有人罹患過腦中風,則自身罹患中風的機率會增加。
  4. 某些家族遺傳疾病 - 例如血管畸型,易造成三高疾病發生。
  5. 種族 - 黑人罹患率大於白人。
 
腦中風的症狀徵兆為何
包括下列五大警訊,若出現任何一項,建議應至神經科就醫
  1. 突然嚴重頭痛
  2. 一眼或兩眼的視力突然模糊或減弱
  3. 突然無法正常說話或聽不懂別人說的話
  4. 突然感到暈眩、失去平衡或無法正常走路
  5. 身體單側(臉、手臂或小腿)突然麻木,軟弱無力或癱瘓
 
:中風發生時十根手指放血有沒有效?
此方式並非常規療法,且並未經過科學文獻證據等級的確認必定有效。或許曾有患者因為做了十根手指放血,真的減輕了中風的症狀,但一般還是建議出現疑似中風症狀徵兆時,宜速至神經科就醫檢查治療。
 
:兒童或年輕人是否一定不會發生中風?
兒童或年輕人的中風發生,常與先天腦部結構的異常有關,例如因腦部血管動靜脈畸型產生的出血性中風,所以並非兒童或年輕人一定不會發生中風。
 
:低血壓也會中風嗎?
雖然低血壓並非中風的危險因子,但需注意低血壓常與心臟功能的改變有關。因心臟功能退化下降而造成的低血壓,易使腦血流循環也減少而引起缺血性中風。
 
:為何有頸椎疾病的患者也會發生中風呢?
常見的情況為因頸椎退化疾病的患者,例如骨刺或椎間盤突出,除了壓迫到神經之外,也壓迫到頸部深層的血管,使得腦部血流受阻循環下降,而可能導致缺血性中風的發生。
 
:使用口服避孕藥較易引起中風嗎?
由於口服避孕藥的使用,造成女性體內荷爾蒙濃度的改變,易導致血管內血液黏稠度增加產生阻滯,進而使得發生缺血性中風的機率較高。
 
:氣候變化會誘發中風嗎?
常見的狀況為冬天天氣突然驟冷時,由於老年人血管因溫度下降突然收縮,導致易產生缺血性中風。但其實也需注意不只有較冷的冬天,若是突然的天氣變化冷熱溫度交替,血管較脆弱的老年族群就較易發生中風,不可不慎。
 
:過勞跟中風有關係嗎?
目前雖無研究證明過勞一定會引起中風,但是人的身體在面對壓力或疲勞的狀況下,容易使交感神經興奮,並且體內腎上腺素濃度增加,造成體內血壓上升、血液變得濃稠、血管收縮,進而間接促使病患易發生中風。
 
資料來源:梓榮醫療社團法人弘大醫院 神經內科 徐敏獻醫師
<<上一篇 回上一層選單 下一篇>>
本網站內容為梓榮醫療社團法人弘大醫院所有,未經許可請勿轉載。
禁止任何網際網路服務業者轉錄其網路資訊之內容供人點閱。